在10月29日的夜晚,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开展了本赛季第二十六期的裁判评议工作。这次评议是在响应相关俱乐部的申诉后进行的,主要针对两个来自中甲联赛的判例展开讨论。
首先,第一个判例发生在中甲联赛第29轮的一场对决中,上海嘉定汇龙队与石家庄功夫队激战正酣。在比赛的第25分钟,上海嘉定汇龙队的7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射门,疑似球与石家庄功夫队的20号守门员手臂发生了接触。然而,当值裁判并未对此作出手球犯规的判罚。
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的多数成员经过深入分析和讨论后认为:守方队员的手臂处于自然位置,没有附加的向球移动的动作,尽管球与手臂发生了接触,但这并不构成手球犯规。因此,裁判员当时做出的决定是正确的。
紧接着,第二个判例同样来自中甲联赛第29轮的另一场比赛,云南玉昆队与大连英博队的对决。比赛进行到第83分钟时,大连英博队进球,但随后VAR系统介入,裁判员经过回看后改判,认定攻方大连英博队40号队员进球前存在手球犯规,进球被判无效。
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在经过详细分析后得出了一致结论:从VAR提供的视频角度,无法明确判断球是否与攻方大连英博40号队员的手臂发生了接触。同时,这也无法证明裁判员的初始判罚存在明显的错误。根据竞赛规则和VAR操作规范,VAR的介入是基于不清晰、有争议的瞬间进行判断的。然而,评议组多数成员进一步分析后认为,从现有视频来看,球并未接触到攻方大连英博40号队员的手臂,因此不存在手球犯规,进球应当是有效的。遗憾的是,裁判员的最终改判是错误的。
此次评议会的召开形式依旧是视频会议,除了邀请了两名来自社会和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以及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代表列席旁听外,还采用了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了上述评议结论。这样的评议过程不仅提高了裁判工作的透明度,也为未来的比赛判罚提供了更为明确和准确的指导。